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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超员致8人死亡,酒后开车危害要认清!

时间:07-1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814

    醉驾超员致8人死亡,酒后开车危害要认清!

2021年4月15日18时许,韩某仁(男,51岁)驾驶鲁Q2***J号比亚迪小型普通客车沿临沂市莒南县相沟镇某村村通公路行驶时,与路侧的高压电线杆发生碰撞并起火燃烧,致车内8人当场死亡,车辆损毁报废。

该车核载5人,发生事故时乘员8人,属于严重超员。经检测,驾驶人韩某仁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6.5mg/100ml,系醉酒驾驶。同时,事发道路系村村通公路,尚未完全建成,未进行道路验收,仅用土堆限制车辆通行。
超员、酒后驾驶在未交付使用的道路上行驶你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放在哪里下面咱们再来看几个案例
01高于醉驾标准“两倍”?
出了事故才后悔!
4月6日22时10分,柴某某驾驶的鲁CD8M**号小型汽车在淄博市博山区五岭路工陶门前路段左转弯时与胡某某驾驶的鲁C1AG**号小型汽车相撞,致使柴某某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经抽血检测,驾驶人胡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6.8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02营运车辆司机酒驾?这杯酒可真“贵”!
事发日晚8点57分,滕州交警大队值勤三中队组织民警在平行路与河阳路路口南侧设卡开展夜查行动,发现一辆重型半挂车形迹可疑。
当民警对该车驾驶人刘某进行询问时,对方拒不出示证件,试图逃避检查,民警发现其身上有明显酒味,有酒驾的嫌疑,遂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刘某进行检测,发现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终身禁止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
在这里还要给大家提醒一下驾车外出时要注意观察路况看好标志标线不要驶入不符合通行条件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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